麻衣如雪

“忘掉她,忘掉她就不必再忍受,忘掉她就不必痛苦。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唯一的事,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。” ​

 

警告:原创角色视角!小言式OOC!!!

好吧其实我本来想写crossover的然而第一人称太难写了OOC到不忍直视就干脆改成原创人物吧(殴



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奇怪的人,是在夜晚的长途公交上。

 

雨不停地打在玻璃窗上,沙沙的声音像催眠曲,我哈欠刚打到一半,行驶平稳的公交猛地一个刹车,我差点没把手给吃进去,没来得及骂出声呢,卖票大妈就大喊了起来:“干嘛呢!搭车还是找死啊?”

 

“不好意思啊。”那人赔笑道,看样子淋了不少时间的雨,笔挺的一身黑西装也被雨泡得软踏踏地黏在他身上,可即使如此依然可以看出他这一身行头价值不菲,特别当他拿不出零钱最后取下了他手腕上的玫瑰金表抵用时,车上登时响起了低低的抽气声。

 

大妈讶异地瞪着他,感觉这是个贵玩意但又有些不敢相信,买得起金表的人也会这么狼狈地坐公交车吗?坐在车头的房奴男凑上前,兴奋地两眼放光,连连叫道我识货让我看看让我看看。

 

看房奴男这幅神情大妈立刻把表揣进兜里藏的严严实实的,脸上难得挤出一点殷勤的笑,招呼那人快点坐下。

 

等他走到后面来我才看清了他的脸。那是一张没什么特色的脸,眼角下垂,看起来蔫蔫的,气质与他身上的衣服严重不符。

 

放在平时我早就脑补出了一部四十集的豪门恩怨剧,可因为前一天熬夜打游戏而正犯困得厉害,我想着等会儿轮到我值夜班的事,很快睡了过去。

 

而后来我第二次遇到他,很巧的,又是一个雨天,而他甚至比第一次还要狼狈。

 

他穿着病号服在雨中到处晃悠,活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幽灵。也难怪没人敢靠近他。

 

除了我这个路都看不清的酒鬼。

 

我本来走得好好的,突然被人拉住手猛地一拽,接着一张被雨泡得苍白的脸就冲我大喊,气势迫人:“你认识……吗!”

 

我没听清,脾气也上来了,也冲他大喊:“不认识!什么玩意儿啊!”

 

他身体忽的一颤,刚才凌厉的气势转瞬便不见踪影,像是一句话就被打回了原型,眼角习惯性地下垂,整个人都变得蔫蔫的。

 

我一愣,忽然想起他就是那个深夜搭车的衰富二代,一瞬间简直佩服自己的记忆力。留意到他还穿着病号服,内心的小电视立刻开始播放豪门恩怨剧第二部第一集。

 

我叹了口气,问他:“你在哪家医院?我送你回去。”说着我就凑过去看他病号服上的字,我连路都看不清更何况字,眯了好一会儿眼睛才看清。

 

我X,三院的!

 

我心里有些发虚,就冲他刚才拽我那一下就能看出这人武力值明显比我高,而且他就算把我打死也是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。

 

我正想趁其不备偷偷溜走,才抬头就看到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,“我不是神经病。”

 

沉着冷静,吐字清晰,简直分分钟让我想跪下来大喊英雄饶命。

 

“是是是。”我点头如捣米。

 

他翻了个白眼,“我现在穿着病号服太明显了,你先给我找个地方,还有给我一套普通的衣服。”

 

WTF???Excuse me???

 

我心情如日狗,表情却不能流露出任何对英雄的不敬,可还没等我想出什么话来哄住这位英雄顺便开溜呢,英雄忽然昏了过去。

 

我去?不要因为我叫你英雄就突然切到武侠剧啊?我会跳戏的好吗?尽管内心疯狂地吐槽着,看他倒下我还是下意识地扶住了他,才发现他身上的热度简直高到恐怖。

 

好嘛。我们两个一个醉得不清,一个发高烧的神经病,希望明天的报道不是路边发现两具无名男尸。

 

我艰难地背着他往家的方向走,还一直听到他在含糊不清地低喃着什么“师兄”和“我要找他。”

 

大雨天找什么人啊。还真以为拍苦情剧呢。我十分不屑。可在那个雨夜,听他一遍遍的说“我要找他。”,我忽然感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类似“他乡遇故知”的亲切感。

 

以前班上的女生喜欢读张爱玲,酸不拉几的作文更是千方百计地引用,个中翘楚便是——“你也在这里吗?”

 

想到这我咧咧嘴,也不管他根本听不到,低声说了一句:“原来你也是啊。”

 

原来即使你穿着笔挺的西装,昂贵的皮鞋,轻而易举送出一只玫瑰金表,看起来那么牛逼闪闪,也会为了找不到一个人这么狼狈啊……就像一条丧家之犬。

-FIN-

 

 

真是个奇怪的人啊。可是为什么还想要收留他呢?

只是因为可能和那个人有一点点关系。就完全不想放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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